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同时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6月9日上午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
山西警方提示,该贴发出后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36岁,经批评教育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不轻信传言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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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为了吸引眼球,男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不恶意造谣、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对此,